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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歧视

年龄歧视是指因为某人(求职者或雇员)的年龄而以不太有利于的方式对之。

《就业年龄歧视法(ADEA)》禁止对40岁或以上的人进行年龄歧视。该法并不保护40岁以下的工人,尽管一些州有防止年轻雇员受到年龄歧视的法律。如果两名雇员都已40岁或以上,雇主或其他适用的实体优先选择年龄较大而不是较年轻的雇员并不违法。

歧视中,可能受害者和实施歧视的人均已年满40岁。

年龄歧视和工作情况

法律禁止在就业的任何方面存在歧视,包括雇佣、解雇、工资、工作分配、晋升、裁员、培训、福利和任何其他雇佣条款或条件。

年龄歧视和骚扰

因为某人的年龄而骚扰他是违法的。

骚扰包括对一个人的年龄的攻击性或贬损性言论等。尽管法律并不禁止单纯的调侃、随意评论或不太严重的孤立事件,但如果骚扰很频繁或严重,从而在工作环境中造成敌意或攻击性,或导致不利的就职决定(如受害者被解雇或降职),则骚扰是非法的。

骚扰者可以是受害者的主管、其他方面的主管、同事或不是雇主员工的人,例如客户或顾客。

年龄歧视和就业政策/惯例

无论年龄大小,适用于所有人的就业原则或做法,如果对40岁或以上的求职者或雇员产生负面影响,并且不是基于年龄以外的合理因素(RFOA),则可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