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adcrumb

  1. Home
  2. 繁體中文信息
  3. 提出歧視指控

提出歧視指控

向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提出

如果您認為因種族、膚色、宗教、性別(包括懷孕、性別認同和性取向)、國籍、年齡(40 歲或以上)、殘障或遺傳信息而在工作中受到歧視,就可以提起歧視指控。歧視指控是一份簽署的聲明,聲稱雇主、工會或勞工組織存在就業歧視。它要求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採取補救措施。

除《同工同酬法》外,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執行的所有法律都要求個人先向我們提出歧視指控,然後才能對雇主提起工作歧視訴訟 。此外,個人、組織或機構可以代表他人提出指控,以保護受害人的身份。提出指控有時間限制 。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執行的法律要求一旦出現就業歧視的指控,就會通知那些被指控的雇主。

在您提交在線詢問,我們與您面談後,就可以通過平等就業機會公共門戶網站 提出歧視指控。提出就業歧視的正式指控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根據 EEOC 的經驗,能與EEOC 工作人員面談時討論您的顧慮,是評估如何解決您對就業歧視的擔憂,並確認提出歧視指控是否對您有利的最佳途徑。無論如何,您自己對於是否提出指控有最後的決定權。

如果您提出指控的時間只有或不足 60 天,EEOC 公共門戶網站有向 EEOC加速提交必要的信息以及如何快速提出指控的特別管道。或者,您可以前往距離離最近的 EEOC 辦公室。輸入您的郵政編碼查詢離您最近的辦公室

法律規定,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需要受理就業歧視指控案件。如果法律不適用於您的指控,未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提出指控,或者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決定限制對案件的調查,則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將停止調查,駁回指控,並通知您的合法權利。

與向州或地方機構提出指控

許多州和地方司法管轄區都有自己的反歧視法以及負責執行這些法律的機構(公平就業實踐機構,或 FEPA)。如果您向 FEPA 提出指控,並且在聯邦法律適用的情況下,該指控將自動向 EEOC“雙重提交”。您無需向兩個機構提交文件。

備註:聯邦員工和求職者有類似的保護,但不同的投訴流程

聯邦政府雇員和求職者

針對聯邦政府機構提出歧視指控的程序與針對私人或公共雇主提出指控的程序不同。對於針對聯邦政府機構的歧視投訴,程序有所不同。請看聯邦員工和求職者有關這些過程的說明。聯邦員工和求職者可以通過平等就業機會公共門戶網站向 EEOC 申請聽證或提出上訴。個人還可以在此網站上·:

  • 創建一個帳戶
  • 請求舉行聽證會
  • 提出上訴
  • 指名代理人並提供他們的聯繫信息
  • 提交並接收支持聽證會請求或上訴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