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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前查詢財務信息

“財務信息”包括當前或過去的資產、負債或信用評級、破產或扣押、拒絕或取消擔保、汽車所有權、房屋租賃或所有權、在某地址的居住時間、消費卡賬戶、家具所有權或銀行賬戶。

聯邦法律並不禁止雇主詢問個人的財務信息。但是,聯邦平等就業機會法 禁止 雇主基於個人財務信做雇用決定時的非法歧視。

首先,雇主不得根據種族、膚色、國籍、宗教、性別、殘障、年齡或遺傳信息對不同的個人有不同的財務要求。

其次,如果財務要求不能幫助雇主準確識別 誰是負責任且可靠的員工,並且該要求對特定種族、膚色、國籍、宗教或性別的人顯著不利,則雇主不得有此類要求。

第三,對於因殘障而無法滿足財務要求的人,雇主可能要例外處理。

雇主還必須遵守《公平信用報告法》(FCRA)。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並不強制執行此法,而是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執行。此法要求雇主在做背景調查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個人,並獲得個人的書面許可才能這樣做。雇主在使用這些信息時也必須向個人發送通知。想了解更多有關 FCRA 的信息,請訪問http://www.ftc.gov/bcp/edu/pubs/consumer/credit/cre36.shtm,或致電聯邦貿易委員會 1-877-FTC-HELP (1-877-382-4357) ; TTY:1-866-653-4261。

根據您居住的州,可能還有州法律管轄雇主對財務信息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