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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询问和公民身份

在提供就业机会之前,大多数雇主都不应询问求职者是否为美国公民。对于在1986年11月6日之后雇用的所有雇员,INA要求雇主通过填写就业资格验证(I-9)表,并审查能够表明雇员身份和就业授权的文件,核实其身份和就业资格。其他州和联邦法律要求一些雇主使用E-Verify。联邦法律禁止雇主根据雇员的公民身份或民族血统拒绝有效文件或坚持要求提供超出I-9表或E-Verify流程要求的其他文件。例如,雇主不能只要求雇主认为是“外国人”的人出示特定文件,例如永久居民卡(“绿卡”)或就业授权文件。雇员可从表I-9可接受文件列表中选择要出示的就业资格验证文件。雇主应接受可接受文件清单中任何未过期的文件,只要该文件看上去是真实的,且是雇员的。

联邦法律还禁止雇主在雇员接受录用通知之前执行I-9表格和E-Verify流程。可在就业申请中添加以下声明,在就业前告知求职者这些要求:

“根据联邦法律,所有受雇人员都必须接受身份和在美工作资格核实,并在雇用时填写必须填写的就业资格验证表。”

E-Verify雇主必须始终如一地使用该系统,而不考虑雇员的公民身份、移民身份或民族血统。他们还必须通知每一位收到临时不身份不符(TNC)通知的雇员,并且不应根据TNC的签发对就业授权做出假设。如果雇员对TNC提出异议,雇主不能仅仅因为雇员接收到TNC而解雇、暂停、修改工作日程、推迟工作安排或以其他方式对该雇员采取任何不利行动。

如上所述,INA禁止较小雇主(有4至14名雇员)因民族血统而进行就业歧视。INA还禁止因个人主张自己的INA权利,或根据INA提出指控或协助调查或诉讼,而对其进行报复。《移民法》规定的歧视指控由司法部民权司的移民和雇员权利科(IER)处理。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以下电话(美国东部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或访问IER网站,与IER联系。可以采取匿名方式、可以使用任何语言打电话:

1-800-255-7688(雇员/求职者语音),
1-800-255-8155(雇员/求职者TTY),
1-800-237-2515(雇主语音)和202-616-5525 (雇员/求职者和雇主TTY) www.justice.gov/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