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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前查詢和公民身份

大多數雇主在提供就業機會之前不應詢問求職者是否是美國公民。 INA 要求雇主通過填寫就業資格驗證 (I-9) 表格並審查顯示求職者身份和就業授權的文件,來驗證 1986 年 11 月 6 日之後用的所有求職者的身份和就業資格。其他州和聯邦法律要求一些雇主使用電子驗證(E-Verify)。聯邦法律禁止雇主因為求職者的公民身份或國籍拒絕有效文件或堅持提供 I-9 表格或電子驗證(E-Verify)流程所需文件以外的其他文件。例如,雇主不能只要求雇主認為是「外國人」的人出示特定文件,例如永久居民「綠」卡或就業授權文件。員工可以從 I-9 表格可接受文件清單中選擇要出示哪些文件進行就業資格驗證。雇主應接受 I-9 表格上列舉的可接受文件清單中任何未過期的文件,只要該文件表面上看起來具有真實性且與員工有關。

聯邦法律還禁止雇主在求職者接受聘用之前進行 I-9 表格和電子驗證流程。雇主可以在就業申請表格中添加以下聲明來讓求職者了解這些要求:

「根據聯邦法律,所有受聘人員都必須核實身份和在美國工作的資格,並在受聘時填寫所需的就業資格驗證表。」

雇主使用電子驗證時必須一視同仁,無論員工的公民身份、移民身份或國籍。他們還必須通知每位收到暫時未確認 (TNC) 的員工,並且不應根據 TNC 的簽發對就業授權做出假設。如果員工對 TNC 提出異議,雇主不能僅僅因為員工獲得了 TNC,就解雇、暫停、修改工作安排、推遲工作安排或以其他方式對員工採取任何不利行動。

如上所述,INA 禁止小型雇主(擁有 4 至 14 名員工)基於國籍的就業歧視。 INA 禁止對根據 INA 主張其權利、根據 INA 提出指控或協助調查或訴訟的個人進行報復。 INA 下的歧視指控由司法部民權司的移民和員工權利部門(IER) 處理。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撥打以下電話聯繫 IER(東部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00 至下午 5:00)或訪問 IER 網站。通話可以是匿名的並且可以使用任何語言:

1-800-255-7688(員工/求職者專線)
1-800-255-8155(雇主專線)
1-800-237-2515 和 202-616-5525(員工/求職者和雇主的 TTY)www.justice.gov/ier